全國藥店專項檢查,啟動!
近日,全國各地陸續啟動2024年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對此,藥店應關注這些信息……
01重打“非法渠道進藥”,善用信息化手段強化智慧監管
據中國食品藥品網3月14日消息,按照國家藥監局工作部署,日前各地已陸續啟動了2024年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重點打擊“非法渠道進藥”等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藥品經營企業或者醫療機構違反法律規定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僅擾亂藥品市場秩序,也帶來藥品質量安全隱患。
為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近年來,國家藥監局連續部署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將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作為藥品經營監管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檢查,排查了一批問題線索,查辦了一批違法經營企業,聯合公安部門搗毀了一批無證經營窩點。
今年,國家藥監局繼續將藥品購進渠道檢查納入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制定了細化工作方案,確定了重點檢查品種名單,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采取線上線下比對、上游下游比對、明察暗訪結合等方式開展檢查,嚴格檢查經營企業購進、銷售藥品的票據和記錄,強化藥品追溯和信息化手段應用,探索加強跨層級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國家藥監局特別強調,要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深挖細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對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
其中,對于信息化手段的應用和智慧監管,3月13日,在2024年藥品監管網信暨統計工作會議上,國家藥監局對今年藥品智慧監管和統計工作作了具體部署。
一方面要在應用場景上取得實效,堅持業務主導,需求導向,重點加強在生產數字化監管、“以網管網”、藥品追溯監管、提升利企便民水平、強化監管協同能力、統計數據賦能科學監管決策等6個方面的創新應用。
另一方面要在建設全國一體化藥品智慧監管體系方面取得突破,強化規劃標準體系、平臺支撐體系、數據治理體系、創新應用體系、安全防護體系、網信管理體系建設。
02已有地區出臺檢查計劃,藥店大檢查啟動
國家藥監局部署后,全國各地監管部門已開始陸續落實,進行2024年度藥品經營專項檢查。
3月5日,吉林省藥監局印發《2024年吉林省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
《工作要點》強調,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檢查分局對2023年核(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開展跟蹤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吉林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對風險等級為四類的高風險企業開展藥品GSP符合性檢查覆蓋率達100%、對風險等級為三類的較高風險企業檢查覆蓋率達35%;各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不少于35%,對轄區具有中藥飲片經營范圍的藥品零售企業和使用單位檢查覆蓋率不低于30%,對轄區2023年核(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跟蹤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對醫療機構建立和執行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和使用環節管理情況按照不低于35%的比例進行檢查。
此外,《工作要點》還強調,要突出高風險藥品監管,各檢查分局加強對轄區經營范圍中含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冷藏冷凍藥品、血液制品、細胞治療類生物制品、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的藥品批發企業的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含上述藥品經營范圍的零售藥店檢查。
另外,山東省煙臺市也在日前發布了《2024年煙臺高新區藥品零售監督檢查計劃》,檢查重點之一便是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企業門店)。
《檢查計劃》明確,對零售藥店的檢查集中在:以國家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中藥飲片、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藥品、冷鏈儲運藥品及疫情防控用藥品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重點檢查經營品種與經營范圍一致性、藥品購進渠道、儲存條件、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服務等內容。